各相关学院:
2017年拟录取为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本校应届毕业生公共学位课考试安排如下:
一、考试安排
课程名称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人数(录取学院)
| 主监考
| 副监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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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6月12日(周一)14:00-16:00
| 翔宇102
| 49(材料、光电、机电学院)
| 马院
| 机电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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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宇104
| 50(计测、理学院)
| 马院
| 计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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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宇105
| 46(生命、信息、质安、法学、经管、人文、马院)
| 马院
| 生命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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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
| 6月13日(周二)14:00-16:00
| 翔宇101
| 62(材料、光电、机电、信息、质安学院)
| 马院
| 材料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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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宇103
| 66(计测、理学、生命学院)
| 马院
| 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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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场纪律
学生凭身份证和学生证进入考场,考试期间,除必要的考试工具及试卷上规定允许带入的物品外,手机等其他物品一概不许带至座位。违反相关规定的,将视具体情况根据《中国计量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认定办法》进行认定,并按《中国计量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监考教师应严格执行《中国计量大学监考教师职责》。学校将组织巡考并运用标准化考场网上巡查系统,一旦发现违纪行为,将按相关规定处理。目前学校已经建立标准化录像考场,无论师生,一旦被举报,研究生院将依据现场录像严肃处理。
请各学院通知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做好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根据考试安排落实监考教师,并安排学院巡考人员,于6月6日(周二)前将《17级研究生提前上课期末考试安排回执单》(附件1)交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
2017-5-25
2017级研究生提前上课期末考试安排回执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