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于2010年1月9日至10日举行。特此提醒我校广大考生诚信为本、遵纪守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规定:对于违规、违纪在校生由他人代考、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包括手机、无线耳麦、对讲设备等)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考生违规、违纪事实及处理结果将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影响终生。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手段兜售所谓“考研试题”和作弊设备、提供代考和助考服务,其目的是骗取钱财,非法牟利。请考生切勿心存侥幸,避免上当受骗。对于代考、助考、网络诈骗及涉嫌非法传播与考试相关内容的网站、机构及人员,国家有关部门将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学生处 研究生部
200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