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一、 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我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满足如下条件:①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并提供证明材料;②入学前已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③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并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④已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有效期5年),改革后的四级考试通过分数线为450分;⑤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业务课,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在取得复试资格后通知。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 报名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简称网报)和现场报名(简称面报)两步。缺一不可且必须为本人参加。网报的时间、地点按国家教育部的统一要求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执行。
网报时请考生牢记自己的用户名、密码和报名号。
面报内容包括确认网报信息、拍照和交费。面报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加学生证)和网上报名号。
三、 资格审查
按教育部要求,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 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 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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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月 日
| 上午
| 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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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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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月 日
| 上午
| 业务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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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业务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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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复试:
(1)复试科目见《中国计量学院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复试内容
按教育部要求,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和综合面试两部分。
(3)复试时间、地点见复试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