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政策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达标录取者免交学费。
2.初试成绩优秀,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经导师同意,其学费由导师科研经费解决。
3.要求:
(1)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招生要求。
(2)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笔试成绩×15%+复试面试成绩×15%+外语水平测试成绩×10%。
(3)各学科在确定录取名单时,将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结合考生本科期间的成绩和业绩,根据考生德、智、体情况全面衡量,共同研究确定,并及时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拟录取名单在批准后由研究生部在规定时间向考生公布。
跨专业的实施办法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均可跨专业调剂。
2、跨专业调剂考生要参加拟录取学科的复试,是否加试拟录取学科专业课,初试录取时通知。
3、在符合规定前提下,欢迎有交叉学科背景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