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08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文件精神和《中国计量学院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中国计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复试工作。成立以招生学科为主体的复试小组。
二、复试内容与形式
复试报到时研究生部对考生所有原始材料进行审查,如发现不真实信息,将取消考生复试资格。
复试包含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外语水平测试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一)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科目在2008年招生简章列出,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学科单独出卷,不得与统考生试题重复。
(二)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着重考核考生的专业理论基础、应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验技能等。
(三)外语(英语)水平测试
外语水平测试分听力和口语两部分。听力部分满分50分。语速为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要求即每分钟150-170词,具体内容包括对话、新闻、短文;题型为选择题、听写记录题。
口语测试采用面试方式,满分50分。
(四)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查
包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人文素养;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五)、复试方式
专业课笔试、外语水平测试听力部分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口语测试和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查由招生学科按照学校要求组织。
(六)、复试成绩
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和外语水平测试科目各按100分制计,共计满分3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为面试小组成员打分之和的平均值。
总成绩按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复试笔试成绩×40%+复试面试成绩×40%+外语水平测试成绩×20%
复式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三、体检
考生须在复试期间,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结果由研招办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体检标准审查。
四、政审、
研究生部通知考生复式的同时,对考生进行政审,政审表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党总支部门加盖公章。
五、结果
学科将考生复试成绩报研究生部,研究生部汇总后将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出接收函并告知不录取考生。